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瑜伽垫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2 15:07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瑜伽垫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3号栋第一、二层

建设单位

益阳市路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路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3号栋建设橡胶瑜伽垫生产项目,已于 2021年8月投入运营。经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查会集体审议,根据《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益环不罚字(2023)525号)决定对益阳市路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项目总占地面积2999m2,租赁园区一栋钢结构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建设有生产区、原料区、半成品区办公区及成品区等,已形成年产52万张橡胶瑜伽垫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炼胶废气、丝印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理,收集的粉尘回用至生产;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油墨桶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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