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8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8 16:38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8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桃江县武潭镇龙拱滩村

建设单位

桃江航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翰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航峰新能源有限公司选址于益阳市桃江县武潭镇龙拱滩村,租赁桃江天龙竹业公司现有厂房投资100万元建设一条年产8000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生产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烘干废气采取“集气罩+旋风除尘+管束除尘”处理,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传输、粉碎、制粒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沉降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农村一体化污水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菜地林地施肥。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热风炉炉渣收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传输、破碎、制粒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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