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50台双面研磨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8 16:36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50台双面研磨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办事处全丰社区

建设单位

湖南新格兰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新格兰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办事处全丰社区,项目占地面积3927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加工车间、喷涂房,配套建设其他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50台双面研磨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喷漆废气经负压集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机加工粉尘主要通过重力沉降和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中有机废气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排放浓度限值及表3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消纳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钻床、铣床、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车床、铣床、钻床、磨床等机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桶直接由原厂家回收使用;废切削液、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过滤棉以及废活性炭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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