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1200吨冬翅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9 12:26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1200吨冬翅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永兴村一组

建设单位

益阳市大通湖天诚(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你公司拟投资500万元,选址于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永兴村一组利用空置厂房建设益阳市大通湖天诚(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冬翅蓉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4871.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处理车间、炒制车间、内包装车间、外包装车间、原料仓库、冷库、成品仓库、办公区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200吨冬翅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炒制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排气筒(DA002)引至屋顶排放。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区域的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气体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值中新改扩建的标准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池+中间水池+高效厌氧罐+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项目配套的冬瓜、南瓜、芥菜种植基地灌溉,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冬瓜皮、冬瓜籽、冬瓜瓤、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给周边养殖户;锅炉燃烧产生的炉灰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有机肥料厂;废包装材料经暂存后统一外售处理;污水处理站格栅渣、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工作,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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