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市云萃环境保护与资源化产业发展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8 16:13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市云萃环境保护与资源化产业发展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科技路0310号

建设单位

益阳云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坤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云萃环境保护与资源化产业发展中心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28784.16m2,总建筑面积30391.88平方米,总投资261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0万元,占总投资的4.14%。建设内容包括线路板药剂车间、PCB废料利用车间、蚀刻废液利用车间、其他金属废液综合利用车间,配套建设综合办公区、仓储区、化验室、废水处理站等。拟建项目主要服务于新材料产业园区及益阳市内的线路板企业,剩余生产能力时可兼顾省内主要工业园区同类企业,年综合利用PCB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7万吨,分别为HW22(31000t/a)、HW13(6000t/a)、HW49(24000t/a)、HW17(4500t/a)、HW33(500t/a)、HW34(2500t/a)、HW35(1000t/a)、HW46(500t/a),年生产PCB生产配套药剂1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计划。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排水应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含镍废水在车间处理后总镍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低盐综合废水包括PCB废料、含铜废液、含锡废液、含镍废物、含金废液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化验室废水、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含有镍、铜等重金属离子,采用工业废水调节、化学沉淀后,同其它废水(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三效蒸馏冷凝水、PCB生产配套药剂配制罐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废水)进行生化处理,最终废水中总氰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其他污染物处理后达到新材料产业园进水水质要求,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资江。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蚀刻废液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碱性废气、酸性废气,分别在产生单元通过排气管道进行分类收集处理。碱性废气采用二级酸喷淋处理,废气通过2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酸性废气采取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废气通过25m排气筒(DA002)排放,硫酸雾、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PCB废料利用车间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其他含金属废液综合利用车间产生的酸性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二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25m排气筒(DA004)排放,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含金废液处理项目产生的含氰废气,采用二级氧化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5)排放,氰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PCB药剂车间使用氨、盐酸、硝酸等原料时产生的酸、碱气体,经收集后通过酸喷淋+碱喷淋处理,通过25m排气筒(DA006)排放,氯化氢、硝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化验室在进行样品前处理时产生的氯化氢、氟化物、硝酸雾等废气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喷淋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除杂滤渣、除杂后的废活性炭、生产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废水处理污泥、化验室过期试剂及废弃包装物,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PCB废料综合利用子项目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属于危险废物,其运输及处置属于豁免环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PCB废料废弃包装袋、一般药剂包装袋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给相关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杜绝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大气、水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加强厂区分区防渗工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车间、物化车间、蒸发车间、废水处理处理站、罐区等重点防渗区,须采取可靠的防腐和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区域事故应急系统相协调,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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