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锂离子电池负极碳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8 16:13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锂离子电池负极碳材料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湖南烯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烯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年产10000吨环境净化材料与5000吨锂电池负极碳材料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取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益环评表〔2021〕118号),于2022年9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1号、2号、4号车间并新建1栋3号车间,在厂区内扩建1条年产6000吨锂电池负极碳材料生产线(以石墨和沥青为原料),将原有锂电池负极碳材料生产线产能扩大,由原来的年产5000吨扩大至年产20000吨(以特种碳素为原料),原有环境净化材料生产线的生产工艺及产品规模不变。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公司年产环境净化材料10000吨、以石墨和沥青为原料的锂电池负极碳材料6000吨、以特种碳素为原料的锂电池负极碳材料2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时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降尘、降噪、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加强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管理,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加工输送粉尘经各产尘环节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进行收集处理;碳化废气和1#热处理工序(电加热)中产生的炉体尾气经各设备自带焚烧炉焚烧后与筛分粉尘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热处理工序(天然气加热)中产生的炉体尾气经滤芯除尘+炉内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DA001和DA002排气筒中SO2、NOX、颗粒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要求,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VOCS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高空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设备冷却水、废气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分别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筛上料回用于环境净化材料生产,废润滑油、焦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危险废物贮存间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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