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迪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键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7 09:17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艾迪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键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7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西路155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66109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关键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银城大道以西,北临张湖路,东临虎踞路)

建设单位

湖南艾迪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艾迪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3232万元,在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银城大道以西,北临张湖路,东临虎踞路建设关键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8123.49平方米,主要建设磁芯厂房1栋、MLCC厂房2栋、混料车间1栋、食堂及活动中心1栋、倒班宿舍2栋、危险品仓库1栋、氢气站、氮气站、动力中心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相关公用配套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软磁铁氧体磁电元器件300亿只、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MLCC)680亿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项目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废水分类收集处理系统。电镀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含镍、锡废水采用膜浓缩+蒸发浓缩的方式处理,产生的纯水返回生产使用,膜浓缩后的残余液再进行蒸发处理不外排,蒸馏残液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严禁直接外排。电镀前漂洗废水、倒角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隔油沉淀压滤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废水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其中BOD5、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治理: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2#、3#MLCC厂房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采取“蓄热式氧化炉(RTO)装置”处理分别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高温烧结、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上述外排废气中VOCs须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电子工业(电子元器件)排放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无组织废气中VOCs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高于屋顶排放。

噪声:优化总平面布局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南、西、北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厂界东侧噪声符合4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包装材料、边角料及残次品、倒角废水沉渣、废小钢球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电镀废水蒸馏残液、废滤芯、废槽液、槽渣、有毒有害物料废弃包装物、隔油污泥等危险废物送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后,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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