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15 11:42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15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42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莲花塘村

建设单位

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莲花塘村,其年产 12 万吨营养米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14年5月由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审批同意建设(益赫环审〔2014〕05 号)、年产5000吨成型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由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审批同意建设(益环赫审(表)〔2019〕45号)、日产60吨干米粉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由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益环审(表)〔2019〕103号),目前供热系统设置1台6t/h燃生物质锅炉。考虑企业实际供气需求,公司拟投资20万元,对供热系统进行改造,新增1台4t/h燃生物质锅炉,原有6t/h燃生物质锅炉停止使用,锅炉建设依托现有锅炉房和公用工程等。本改造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的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和生产规模均不发生改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定排水和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项目依托企业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废离子交换树脂交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炉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

环评结论

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环境风险可得到较好的控制,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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