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福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4 16:02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福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兴泉村

建设单位

益阳福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翰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福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兴泉村,其年存栏母猪3000头、出栏肥猪4000头、猪崽8万头项目于2019年9月19日取得我局环评批复(益环生审(书)〔2019〕1号),2022年7月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为满足公司发展和市场需求,拟投资3800万元在企业现有面积33333.3平方米的项目用地上建设生猪养殖改建项目,主要改建内容包括整合现有的10栋猪舍作为育肥舍,增添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扩容至400t/d,自行铺设污水管网至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污水处理厂,其它相关配套设施等依托现有。改建完成后不再进行种猪与仔猪的繁育销售,仅外购仔猪进行育肥后外售,改建完成后的养殖规模为年出栏肥猪30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的相关监测要求,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及时掌握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和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干清粪工艺,有效减少废水产生量。养殖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后排入自建的处理能力为400m3/d的污水处理站,采取“干清粪+固液分离+厌氧(UASB)+好氧(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经自建的污水管网排至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外排。为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污水排放口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联网监控系统。

(三)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重点对猪舍、冷冻冰柜区、应急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池以及排水管道等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养殖栏舍及干粪暂存间须及时清粪,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消毒剂;污水处理池须加盖密闭,不能密闭的须采取喷洒除臭剂、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有效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准》(GB18596-2001)的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病死猪须严格按规定及时交由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猪粪与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生产有机肥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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