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市桃花江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7 16:36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市桃花江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金盆村宗堂湾组

建设单位

益阳市桃花江钢瓶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桃花江钢瓶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金盆村宗堂湾组。为适应市场发展,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建设益阳市桃花江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000㎡,建筑面积为3000㎡,新建生产车间一栋,搭建一条液化气钢瓶检测线,同步建设办公楼、食堂等辅助工程,规模为年检测液化气钢瓶15万只,其中处理废钢瓶0.1万只,翻新旧钢瓶14.9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焚烧炉、烘干废气通过二次焚烧炉处理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中相关排放限值后通过一根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除锈、喷涂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通过一根15m(DA002)高排气筒排放;印字废气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排放标准后通过一根15m(DA003)高排气筒排放;残液残气回收产生的废气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屋顶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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