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天润建材有限公司益阳凤凰分公司洗砂碎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3 16:12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天润建材有限公司益阳凤凰分公司洗砂碎石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益阳新凤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益阳天润建材有限公司益阳凤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翰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天润建材有限公司益阳凤凰分公司拟投资400万元,选址于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租赁益阳新凤建材有限公司厂区现有仓库进行洗砂碎石厂项目建设,主要生产碎石和机制砂,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吨碎石和机制砂,其中碎石6万吨、机制砂14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和输送廊道须采取全封闭式;车间及堆场大门口须安装自动雾化喷淋装置;破碎筛分工序采用湿法作业,设置喷雾装置喷淋抑尘;原料和成品堆场均设置在全封闭式厂房内,并设置安装喷雾系统,定时洒水降尘;厂内运输车辆保持清洁、低速行驶,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须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规定的含泥率(3%),严禁使用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开采矿山石、河砂石作为原材料。洗砂废水收集后经絮凝沉淀罐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益阳新凤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直接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压滤泥饼运至益阳新凤建材有限公司原料库作为制砖材料资源化利用;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絮凝剂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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