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资源化处理2000吨废硬质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4 16:04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资源化处理2000吨废硬质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安化县经济开发区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金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金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新增投资3000万元在2020年“年资源化处理1000吨废硬质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达到年资源化处理2000吨废硬质合金规模(新增1000t钨钴废料,从现有园区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300吨/年钨钻加工指标使用权中调节)。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改扩建,总占地面积3200m2,总建筑面积41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主生产车间,布局原料仓库、空气锤破、电解车间、储液区、搅拌清洗工序、蒸发结晶间、磁选工序、球磨工序、振动筛分工序、煅烧氧化工序、合批工序等,配套建设一栋办公生活楼、给排水及供配电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水收集循环处理系统、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固废暂存间、防腐防渗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180吨碳化钨、600吨氧化钨、1400吨氯化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酸浸电解工序须在负压密闭车间生产,产生的盐酸雾需集气收集后采取碱液喷淋处理措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后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空气锤破碎、磁选、振动筛分工序收集后采取水喷淋塔处理措施,颗粒物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标准特别排放限值、钴及其化合物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后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球磨粉尘、碳化钨下料粉尘、合批工序粉尘收集后采取水喷淋塔处理措施,颗粒物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后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煅烧氧化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钴及其化合物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盐酸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HCl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执行表5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生产区初期雨水单独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回用喷淋塔用水,后期雨水经单独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产过程产生的所有废水均须循环使用或返回生产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入高明污水处理厂(安化归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废原料包装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膜、包装袋等,收集后由相应厂家回收利用综合利用;水喷淋塔产生的沉渣,烘干后返回氧化钨生产工序的煅烧氧化;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袋和碱液喷淋塔产生的沉渣,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运,禁止乱堆乱弃。

(六)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做好电解车间、储罐区、废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蒸发结晶区、烘干区、浸洗区、搅拌清洗区、原料库等重点区防渗处理措施,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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