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世林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深加工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3 11:25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世林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深加工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尹家坝二组

建设单位

益阳世林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世林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尹家坝二组,本次变更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在现有厂区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1条酱菜腊菜类熟食加工生产线和1条方便食品类加工生产线,新增1台8吨的生物质锅炉。项目变更后年加工河鲜类熟食3080吨、竹笋类熟食2060吨、休闲食品类熟食5200吨、酱菜腊菜类熟食560吨、方便食品类熟食88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燃煤锅炉的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后通过 1 根 20m高的排气筒(DA002)在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采取集气罩加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通过15米高油烟管道高空排放;车间异味通过加强管理和安装排气扇,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取池体加盖密闭和周边绿化等措施控制恶臭污染物环境影响,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的二级标准;烟熏工序产生的烟气通过设置密闭的烟熏房呈无组织排放,外排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氯化物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兰溪镇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废废油、废油渣由厂家回收;压滤机泥饼外售至化肥厂;废弃物、压滤机泥饼、废弃物、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和废油渣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和锅炉灰渣外运综合利用。

本项目污染物污染物总量控制为:SO2≤1.77t/a、NOx≤2.12t/a、NH3-N≤0.5t/a、COD≤5.0t/a,总量指标纳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两园一中心政务中心工作人员2号入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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