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昌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亿支铝电解电容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4 13:3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益阳市昌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亿支铝电解电容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24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2

联系电话:0737-44237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亿支铝电解电容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天子坟村社区

建设单位

益阳市昌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昌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选址于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天子坟村社区,租赁益阳市万京源电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一、二、三层)建设年产3亿支铝电解电容器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区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并满足表2中电子元件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益阳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治理:车间采取全封闭式管理,车间安装排气扇用于加强车间通风,含浸、老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废弃包装物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电解液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电解液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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