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 5000 万块页岩烧结砖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0 15:4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 5000 万块页岩烧结砖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安化县梅城镇启安村七组

建设单位

安化县启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化县启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原安化县方圆天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化县梅城镇启安村七组,年产5000万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于2017年5月15日取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原安化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安环审(表)〔2017〕33号),并在2017年9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企业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拟投资800万元,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建,新增污泥暂存间1间、隧道窑一条,新增污泥作为生产原料,其他依托现有工程,原年产5000万块页岩烧结砖生产规模不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筛分产生废气须经“密闭+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中表2中限值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隧道窑废气经“引风机+脱硫除尘装置”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中表2中限值以及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通过75米高烟囱(DA001)排放;食堂油烟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至生产;脱硫喷淋废水经“石灰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表1中3级标准后用作农肥。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泥坯、废砖等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脱硫、脱氟、除尘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手套、氢氧化钠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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