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加工250吨竹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6 09:37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加工250吨竹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高桥镇石井头村第六组

建设单位

桃江县石井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县石井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桃江县高桥镇石井头村第六组,于2020年4月建成投产。项目占地面积2000m2,总投资120万元,年加工竹笋250吨。项目主体工程建有1000m2加工车间1间,配套建设有锅炉房(1t/h生物质锅炉1台)、办公室、食堂等辅助设施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公用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 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A/O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高桥镇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通过专用罐车经X034道路运送至高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做好相关运输台账。生活污水经四格池净化系统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锅炉炉渣集中收集后作为肥料综合利用;不合格原料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