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500吨小龙虾虾尾、6000吨米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8 10:2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小龙虾虾尾、6000吨米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新秀村

建设单位

湖南省华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华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新秀村租赁闲置工业厂房建设年产500吨小龙虾虾尾、6000吨米粉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000m2,主要建设小龙虾加工生产线1条,米粉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锅炉房(1台2t/h生物质锅炉常用、1台4t/h生物质锅炉备用)、3间冷库、办公生活区、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给排水、供配电以及环保设施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燃生物质锅炉须采取“布袋除尘装置”措施,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35米高排气筒排放;小龙虾加工车间需加强车间通风,废弃物日产日清等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异味需采取“加盖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厂界大气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减轻异味污染周边大气环境。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收集进入自建的日处理100吨污水处理站,采取“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沉淀反应池+厌氧池+污泥池+污泥浓缩池+二沉池”处理工艺,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大通湖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自建专管确保全部纳入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产生的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及时处置等管理措施,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废制冷剂罐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小龙虾加工废料、废弃包装物、锅炉炉渣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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