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30 09:49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灰山港村(原新塘湾村)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房内

建设单位

桃江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灰山港村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房内,依托4500t/d熟料生产线(南方水泥一期)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于2019年2月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湘环评〔2019〕10号),2021年12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在现有已建工程的基础上依托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生产线(南方水泥二期)建设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设计处置规模为3万吨/年,主要处置污染土、污泥和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固废储存库、预处理系统、进料系统及环保工程等,办公生活区、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已建成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要求,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计划。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堆存车间、预处理车间须密闭并设置负压收集系统,废气在回转窑正常运行时入炉焚烧处理,回转窑停止运行时,废气须采取“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协同处置工程实施后,窑尾烟气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对各产尘点设置集气设施、运输采用专业的全密闭式车辆、车间外侧布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冲洗废水收集后暂存用于调节污泥的热值、粘度及流动性,进入回转窑焚烧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现有已建成设施;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对车间地面等按要求进行防渗、防腐,防止地下水污染。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原料来源须严格按环评报告表所列范围执行,严格分类协同处置,严禁随意与危险废物等不相容废物混合入炉焚烧。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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