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雪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通湖分公司年养殖60万公斤牛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7 11:3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岳阳雪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通湖分公司年养殖60万公斤牛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27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219号  邮编:413207

联系电话:0737-56668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养殖60万公斤牛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大通湖渔场养殖分场四队土地(鱼池)

建设单位

岳阳雪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通湖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雪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通湖分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在益阳市大通湖区沙堡洲村南正路租赁大通湖渔场养殖分场四队土地(鱼池)开展牛蛙养殖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45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牛蛙养殖池、集水池、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生态滤池、生态湿地、蓄水池、饲料仓库、生活办公区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益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和益阳市乌嘴乡/河坝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其存在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养殖废水须经净化池(“集水池+沉淀池+过滤坝+生态滤池+生态湿地”)处理后达到《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表1中一级标准外排;总磷、总氮执行《大通湖区池塘养殖尾水管控方案》中直接排入与大通湖相连沟渠的养殖尾水限值要求(即TP≤0.15mg/L、TN≤1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废气治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并从优化设备的选型、减震、消声、隔声和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以及在场界周围加强绿化等方面做好噪声的污染控制工作。

固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地方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围网、饲料包装袋等为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贮存后外售或综合利用;病死蛙用于自养鱼塘或其他养殖场作为养殖饲料;污泥及时清运至附近林用地用于土壤改良;医疗废物外委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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