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锑系列产品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8 09:31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锑系列产品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年产8000吨锑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于2015年3月经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5〕30号)同意建设,并于同年6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湘环评验〔2015〕58号)。“年产24000吨锑系列产品及300吨副产品改扩建项目” 于2020年2月经我局批复(益环审(书)〔2020〕6号)同意建设,并于2021年1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现有生产厂区内,实施锑系列产品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调整原含锑废料锑白生产线产品方案,将原生产工艺中的中间产物锑酸钠作为产品销售;原含锑废料锑白生产线熔炼炉由高温改为低温熔炼;利用生成自然界矿物形态的针铁矿/砷酸铁核壳结构固砷技术,实现砷的无毒无害化;采用新工艺对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废水循环使用。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年产三氧化二锑17300吨、胶体五氧化二锑2500吨、阻燃母粒3000吨、复合阻燃剂4000吨、超细锑酸钠2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HJ989-2018)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要求,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计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炼炉烟气采取“沉降室+V型冷却烟道+布袋除尘器+脱硫塔”措施处理,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锑酸钠干燥废气采取“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须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表7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水回用系统,厂区初期雨水和生产各环节产生的废水收集后采取“稳定剂及生物制剂配合+水解+絮凝分离” 一体化设施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厂区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产生的含锑废料弃渣、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渣及污泥、废活性炭、废弃危险废物包装袋、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含锑废料浸出料、生物功能材料、硫酸钠盐等须分类鉴别确定固体废物属性后,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要求,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各类原辅材料的暂存、输送、生产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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