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干燥系统尾气处理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桃江经济开发区万维竹业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益阳万维竹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益阳万维竹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牛潭河工业园,年产20万m3秸秆竹纤维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3年2月取得我局环评批复(益环审(书)〔2013〕4号),项目于2018年12月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实施干燥系统尾气处理工艺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热能中心高温烟气和干燥尾气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将高温烟气引入刨花干燥工序,并改造原料仓库和热能中心,其它生产设施、产品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为升级改造项目,必须将原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一并予以解决。 (二)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人造板工业》(HJ1032-2019)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台账记录等工作。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干燥尾气采取“旋风分离器+4台旋风除尘器+管旋式除尘塔”措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效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皮带输送廊道采取全封闭输送,对原料仓库进行三面围挡防风,进出口采取门帘式喷雾除尘装置,减少粉尘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