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旭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80吨PET胶带、30吨PI胶带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38栋一楼及夹层 |
建设单位 |
湖南旭显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科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旭显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桃花江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38栋一楼及其夹层共2155m2,建设年加工80吨PET胶带、30吨PI胶带建设项目,一楼布置有涂布生产车间、调胶室、来料区、待出货区、实验室(不涉及化学实验)等生产功能区间,配套建设办公室(位于夹层)、危废暂存间、给排水、供配电以及环保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粘连剂配制、涂布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须采取“活性炭+UV光解”处理,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加强对各废气产污环节的环境管理,无组织VOCs与臭气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胶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一起及时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