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益阳市明正宏电子有限公司双面多层高密度线路板项目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明正宏电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益阳市明正宏电子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年产100万m2双面多层高密度线路板项目于2014年10月由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同意建设(湘环评〔2014〕128号),2019年6月项目一期年产45万m2双面多层高密度线路板项目建成投产,8月通过阶段性环保验收,2021年3月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并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拟投资20000万元,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增加部分生产设备,新增100万m2双面多层线路板及48万m2单面板生产能力,配套并提标改造部分环保设施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年产248万m2线路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强化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设备管理,确保联网并稳定运行。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初期雨水的收集并有效处理,并规范废水分类收集处理系统;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强化废水处理循环利用措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2要求,确保项目改扩建后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依托要求;设置规范化废水排放口,含镍废水须设置车间或者生产设施排放口,处理达标后才可以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镍、含氰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络合废水、酸性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磨板废水及一般清洗废水等分别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综合废水、厂区初期雨水混合调匀后,再经处理规模3000m3/d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二次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的标准后排入园区专管进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公司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外排废水自2024年开始须每年开展一次综合毒性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送我局。 (三)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开料、钻孔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须采取“布袋除尘设施”处理,通过18米高排气筒分别排放,喷锡废气采取“水喷淋+等离子高压电弧净化器”措施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分别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含氰废气和盐酸、硫酸、硝酸雾等酸性废气一起采取“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措施分别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21米高排气筒分别排放;含氨废气采取“酸喷淋塔+除雾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通过18米高排气筒分别排放;有机废气采取“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通过21米高排气筒分别排放;燃天然气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须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37822-2019)的要求,加强对各生产环节和原辅材料储存的环境管理,有效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各种生产废液、废油墨、废阻焊油墨、含铜污泥、废半固化片、废润滑油、废线路板、废树脂、废活性炭等各种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覆铜板基材边角料、废铝板、废牛皮纸、废膜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七) 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以及中间产品等在输送、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