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年产50亿支电容器铝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1 15:58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50亿支电容器铝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龙岭工业园一期十二栋

建设单位

益阳新弘信电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青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新弘信电子有限公司 拟投资800万元,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龙岭工业园一期十二栋建设年产50亿支电容器铝壳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3160m2,主要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50亿支电容器铝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严格遵循固体废物再生利用环境优先的原则,保证全过程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固体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二)做好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投料和搅拌工序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并加强车间通风,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做好项目废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生产清洗废水采取“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再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益阳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加强对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控制。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做好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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