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2000万片中、大尺寸显示屏玻璃盖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8 16:00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2000万片中、大尺寸显示屏玻璃盖板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格拉斯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格拉斯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益阳市大通湖区工业集中区租赁标准化厂房(1栋2层)20000m2,建设年产2000万片中、大尺寸显示屏玻璃盖板项目,厂房1层主要设置开料区、精雕区、清洗区、抛光平磨区、检验区、钢化区和纯水制备区,2层设置清洗区、白片区、烘烤丝印区、镀膜区和检验包装区等,配套前台展厅、办公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给排水、供配电以及环保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楼顶通过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日处理10m3污水处理站,采取“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氧化池”工艺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通湖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通湖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硝酸钾、废油墨罐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沉渣和生活垃圾一起及时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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