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4万立方米生态免漆板、胶合板、多层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8 16:5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4万立方米生态免漆板、胶合板、多层板扩建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鲊埠回族乡军功嘴村

建设单位

湖南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益阳市桃江县鲊埠回族乡军功嘴村,年产100万张细木工板项目于2011年7月取得我局环评批复[益环审(表)〔2011〕63号],项目于2012年3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实施年产4万立方米生态免漆板、胶合板、多层板扩建项目。主要利用已建厂房重新布局,扩建4条生态免漆板、胶合板和多层板生产线,配套建设储运及环保等相关工程,办公生活区、给排水、供配电依托原有设施。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公司年产100万张细木工板(约5万立方米)、4万立方米生态免漆板、胶合板、多层板(约78万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必须将原有工程废气、废水处理措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环境风险等环境问题纳入改扩建项目中一并予以整改解决。

(二)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砂光、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措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分别排放;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调胶、脲醛树脂胶储罐进出料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水幕喷淋+等离子光氧催化”措施处理, VOCs满足《湖南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表1要求,甲醛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分别排放;蒸汽锅炉、导热油锅炉烟气采取“水幕除尘+湿电除尘器”措施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 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分别排放;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使其达到《湖南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项目食堂需采用清洁能源,食堂油烟采取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除尘废水须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采取“一体化处理污水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中的二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农田浇灌,不直接外排。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产生的废脲醛胶及包装桶、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木片、木屑等边角废料、袋式收尘器收尘灰及锅炉灰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