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小龙虾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4 16:30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小龙虾食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南县三仙湖镇利群村

建设单位

湖南湖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湖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在益阳市南县三仙湖镇利群村征地约4388m2,建设年处理1000吨小龙虾食品加工项目。项目主要建设1000m2生产车间1栋,布置小龙虾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办公室、食堂、锅炉房(布置1台1.5t/h生物质锅炉)、给排水、供配电、储运、冷藏库以及环保工程等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施工废水必须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作业时段,防止施工噪声扰民;严格落实水利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有关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收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采取“格栅+调节池+气浮+水解池+CASS池+清水池”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三级标准且满足茅草街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采用槽罐车运送至茅草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烟气须采取“布袋除尘+布袋除尘器”措施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 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须做到加强通风,下脚料日产日清等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须采取喷洒除臭剂、设置绿化带、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使厂界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须采取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和建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产生的废矿物油、隔油池油泥和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鱼虾下脚料、锅炉炉渣及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食用油须交由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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