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市宇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包装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1 11:1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市宇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包装袋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五福东路

建设单位

益阳市宇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管家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宇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拟投资5050万元,租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五福东路闲置厂房,建设益阳市宇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包装袋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5270m2,建筑面积5580m2,设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楼等,建成后项目预计年产8000万套槟榔包装袋,4000万套食品包装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印刷车间、复合车间、固化车间、危废暂存间密闭,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的方式,通过抽风装置引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采用初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VOCs须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对应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须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对应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屋顶专用的油烟通道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入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后排入资江。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抹布、手套、含废油墨桶、废胶桶、废稀释剂桶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废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何家村居民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