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谷(新材料产业园)——消费电子类锂电池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30 11:03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中国碳谷(新材料产业园)——消费电子类锂电池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陆家坡以南、银城大道以东、川谭路以北

建设单位

益阳长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长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6000万元建设中国碳谷(新材料产业园)——消费电子类锂电池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133333.33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消费类和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

本项目分两期启动,共建设16条锂电池生产线,1期工程和2期工程各建设8条生产线,1期项目建成后年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3600万个、动力锂离子电池1500万个;2期项目建成后共生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7200万个、动力锂离子电池3000万个。

1期工程包括1栋极片生产车间、1栋原料仓库、1栋装配车间、1栋成品仓库、1栋电解液仓库、1栋生产配套用房、1栋研发厂房、1栋测试车间及2栋宿舍楼(包括食堂);2期工程包括1栋极片生产车间、1栋装配车间、1栋原料库及1栋成品库。目前土建工程仅建设1期工程内容,2期工程的4栋生产厂房预计2022年开始施工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1期工程制片粉尘经集气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7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NMP废气由“二级冷凝+二级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电解液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NMP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2期工程制片粉尘经集气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7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NMP废气由“二级冷凝+二级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电解液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NMP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1期工程拟设置1台10t/h燃气锅炉,2期增设1台8t/h燃气锅炉,1期、2期锅炉废气经锅炉本身自带的低氮燃烧技术处理、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5#排气筒);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建筑屋顶排放。

废水治理: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定期泵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浓水及锅炉排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可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综合调节池,经A2/O生化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冲洗废水、衣物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A2/O生化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食堂、宿舍及办公区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

噪声治理: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设施,加强维护。

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堆存在各生产车间内的废料仓库,有经济价值的外售综合利用或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其余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库设在生产配套用房内,面积约100m2。各类危废分区储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0737-6610978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号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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