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旺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饲料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5 11:15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大旺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4461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1年9月15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万吨饲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沧泉新区

建设单位

湖南大旺饲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靖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6460m2(合9.69亩),总建筑面积3090m2,其中生产厂房2100m2,锅炉房100m2,办公楼720m2,购置刮板输送机、提升机、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及除尘设备,搭配1台2t/h的蒸汽锅炉,进行猪饲料与鸡、鸭饲料加工,年产饲料2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锅炉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措施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30m高排气筒(P1)排放;饲料加工粉尘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措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加强对各废气产生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 2001)要求后高于屋顶排放。

废水治理:本项目营运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要求。

固废治理: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和粒料清筛杂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和磁选杂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食堂废油脂交有城市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劳保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安全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