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益高速公路第十八合同段配套混凝土拌合站(2#)与梁场(3#)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1 15:17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伍益高速公路第十八合同段配套混凝土拌合站(2#)与梁场(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4461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1年12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伍益高速公路第十八合同段配套混凝土拌合站(2#)与梁场(3#)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笔架山乡花门楼村、谭家桥村

建设单位

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靖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伍益高速公路第十八合同段配套混凝土拌合站(2#)与梁场(3#)项目位于益阳市赫山区笔架山乡花门楼村、谭家桥村,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97.556亩。共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与3条预制梁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区、混凝土原料原料区、预制梁钢筋加工中心和暂存区、预制梁加工区等其它相关配套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水泥筒仓粉尘通过设备自带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原料堆场粉尘通过进行三面围挡以及安装喷淋洒水装置进行处理;物料搅拌粉尘通过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通过厂区设置一体化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作左边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洗车平台与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治理: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优化布局,并从设备的选型、减震、隔声等方面做好噪声污染控制工作,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地方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实验室废渣以及经压滤机脱水后的泥渣和沉淀池沉渣等经分类收集贮存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为产品原料,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及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应送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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