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沅江市芦小妹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蔬菜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2 15:49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沅江市芦小妹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蔬菜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食品工业园第11栋01层

建设单位

沅江市芦小妹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沅江市芦小妹食品有限公司租赁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食品工业园标准化厂房第11栋第一层建设年产1200吨蔬菜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厂房内布局前处理车间、腌制间、清洗区、干燥车间、搅拌车间、杀菌间、包装车间,配套原料库、成品库、冻库、办公区、食堂、环保设施等相关辅助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依托园区已建成设施。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3.9%,项目建成后,年产蔬菜食品1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天然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高空排放”的处理措施,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车间异味通过加强管理,采取通风措施控制恶臭污染物环境影响,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的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中高浓度含盐废水与清洗、漂洗等工序的废水通过“均质调节池+沉淀”调节盐浓度后,氯化物、氨氮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其它污染因子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食品工业园生活污水管网,统一进入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产生的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及时处置等管理措施;生活垃圾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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