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资阳区久丰家禽家畜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4 16:37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资阳区久丰家禽家畜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黄箭村

建设单位

湖南久丰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智盛瀚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久丰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在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黄箭村建设资阳区久丰家禽家畜定点屠宰场项目。该项目占地5338m2,总建筑面积2201.56 m2,主要建设1栋屠宰车间、1栋冷冻库、1栋综合楼,设置2条生猪屠宰线(一条脱毛屠宰线,一条剥皮屠宰线);配套建设门卫室、地磅房、消毒池、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实施后,年屠宰生猪3万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落实《生猪屠宰条例》(国务院令第742号)相关要求。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的相关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施工废水必须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作业时段,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猪屠宰产生的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自建的日处理能力为100m3的污水处理站,采取“沉淀池+调节池+溶气气浮机+生物接触氧化池+多介质过滤器”工艺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要求后,用专用槽罐车运送至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严格做到日产日清,并做好转运台账备查。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须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待宰间须及时清洗和清运粪便,宰杀车间须及时清洗,增加车间通风次数,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消毒剂;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工艺环节需尽可能密闭,不能密闭的须采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有效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恶臭厂界标准值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生猪宰杀时采取电击宰杀模式,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本项目待宰生猪检疫时出现的病死猪须严格按规定及时交由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加工产生的肠胃内容物、待宰间猪粪、废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须及时清运,交由有处置能力的企业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落实环境防护距离相关要求。你公司应关注周边群众合理诉求,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切实保障厂区周边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厂界500m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物。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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