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安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12:22 作者: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湖南安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仙溪镇境内

建设单位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湖南安化抽水蓄能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湖南安化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仙溪镇九龙溪流域,主要承担湖南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400MW,安装8台单机300MW的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上水库工程、输水系统工程、发电工程、下水库工程)、施工辅助工程(施工导流、场内交通、施工支洞、施工料场、施工附属企业)、环境保护工程、移民生产安置工程等。其中,上水库位于仙溪镇芙蓉村,坝顶高程714m,总库容2447.3万m3,下水库位于仙溪镇龙丰村,坝顶高程290m,总库容1941.3万m3。输水发电系统布置于九龙溪右岸芙蓉村与龙丰村之间的山体内。工程为一等大1型,建设总工期为78个月。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为116545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为23567.1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12984.6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为10582.44万元),占总投资的2.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环境保护管理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污染防控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和水环境监测工作,密切关注上、下水库和道路施工建设造成的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九龙溪水质监测报告;蓄水前,须完成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非法取土,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切实保护珍稀保护植物,对工程施工及水库淹没影响的珍稀保护植物采取移栽或就地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水利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有关工程、植被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有效保障九龙溪生态用水,上、下水库分别设置生态流量管,保证上水库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0.025m3/s、下水库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0.0704m3/s,施工期、蓄水期应优先保障下游的供水、灌溉以及其他生态用水需求,平水和枯水年应适当增加下水库下泄的生态流量,提高供水、灌溉的保证率,结合电站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采用“管道流量计”实时采集传输生态流量监测信息,建立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平台并与管理部门联网。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须积极配合安化县人民政府新建仙溪镇饮用水水源仙丰水库,在替代工程没有完工前,严禁实施对现有仙溪镇饮用水水源九龙溪造成影响的一切施工活动,切实保障仙溪镇集中供水以及干流龙丰村、三星村和芙蓉村供水工程的饮用水水源安全;落实临时取水供水保障措施,切实保护临时取水点、应急水源地沙溪冲水库水质安全,保障水量供给;施工期的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回用,严禁外排;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成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用于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雨季须达标排放。运营期禁止库区养殖,禁止库区汇水范围内新建对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企业;电站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须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浇灌;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库区汇水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防止水库水体富营养化。

(四)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大气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洒水降尘、密闭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各施工辅助工程企业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砂石破碎、筛分工序采取“喷雾湿法”措施降尘,混凝土生产系统须安装除尘设备并封闭作业,场区道路须硬化,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须采取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优化高噪声机械布置,综合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工程措施降噪,对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附近时,要求限速、禁鸣,夜间和午休时间停止非必要的高噪声设备的作业,减轻施工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防止噪声扰民。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工程上、下水库及场内道路施工弃渣须合理利用,弃渣场须严格按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止局部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蓄水前,须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淹没区库底进行彻底清理,尤其是有毒有害物质须安全转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政策,对工程上、下水库及场内道路永久占用区域的基本农田、耕地、林地、菜地的表土进行剥离,运到表土暂存堆场进行妥善保护,将来用于周边区域土地复垦整理和电站场内植被恢复等;加强施工期工程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八)落实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条件,合理选择移民安置区及生产方式,做好移民安置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污水处理与垃圾处置等工作;落实移民安置搬迁复建工程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毁林开荒,严禁在25度以上的坡地垦殖,移民安置区的建设应符合仙溪镇城镇发展规划,满足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标准的相关要求,确保社会稳定。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