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益阳市资阳区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益阳市长春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15年8月3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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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益阳市长春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流源桥村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资阳区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益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公司投资2966.68万元,在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流源桥村新建益阳市长春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该项目占地11504.4 m2,采用改良型A/A/O工艺,污水处理近期(2015-2020年)规模为5000m3/d,主要建设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池、曝气沉砂池、A/A/O生化池及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等。项目纳污范围为长春镇镇区居民生活污水、农产品加工基地的生产废水、基地居民和污水输送管沿线居民的生活污水。 |
环评结论 | 益阳市长春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一项环境正效益工程。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将大幅度削减排入黄家湖的污染物总量,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当地水资源。项目的实施,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对繁荣地方经济作用明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经济上可行。区域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总图布置合理。只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可确保项目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