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益阳市衡宇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15年1月7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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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食品加工工程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珠波塘村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衡宇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益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800万元,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珠波塘村建设1条麻辣鱼生产线,1条香肠生产线,年产麻辣鱼2000t、香肠400t,总用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6000m2。初级鱼制品加工车间500 m2,包装及成品车间2000 m2,冷库1800 m2,香肠加工车间900 m2,办公及宿舍区800 m2。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绿化、围墙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拟设置污水处理站处理污废水,经过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三级标准后由槽罐车运送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采取对污水处理站所有池体均需设置盖板,对污水处理站内的多余污泥及时清运。同时对污水处理站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不会对周围敏感点及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固体废弃物:产生的原料废料、不合格产品、卤渣交由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收运,做到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应进行源头单独收集,不得混入一般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 |
环评结论 | 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规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情况下,废气、废水、噪声等均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地表水、空气、声环境质量级别。因此,本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合理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