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湖南好兆头食品有限公司好兆头休闲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14年12月22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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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好兆头休闲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杨林坳乡原乡政府大院 |
建设单位 | 湖南好兆头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益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957m2,总建筑面积3000m2,总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酱卤食品生产线,3栋生产车间1280m2,形成年产猪脆骨制品80t/a、鱼翅制品20t/a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拟设置污水处理站处理污废水,采用隔油池预处理、“UASB+生物接触氧化”生化处理工艺,废水经过生化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周边渠道排至资江, 废气:对污水处理站所有池体均需设置盖板,设置生物滤塔进行除臭,对污水处理站内的多余污泥及时清运。同时对污水处理站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锅炉燃烧生物质,烟气经旋流板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处理后排放。 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原料废料、不合格产品、卤渣应设置单独的容器分类收集,并交由专门的餐厨垃圾处理公司进行集中清运,并做到日产日清;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上门清运。 |
环评结论 | 该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规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情况下,废气、废水、噪声等均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地表水、空气、声环境质量级别。因此,本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合理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