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15年1月4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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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石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桃江县牛田镇清塘村 |
建设单位 | 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益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220万元,在桃江县牛田镇清塘村建设露天石料开采平台,年产10万吨石料,配套建设原料石堆场、弃渣场、运输道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保护:对矿山建设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设弃渣场,渣场底端修建过水挡碴坝、排水沟,路堑、路基边坡的固定与绿化,周围修建撇洪沟,防止客水进入造成地质灾害。矿山开挖完毕后需进行复垦。 废水:采场和弃渣场降水必须经沉淀处理,澄清后排放。 废气:洒水抑尘降低粉尘与扬尘影响。 噪声:控制爆破时间,运输道路噪声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弃土场四周修建截洪沟,下游设拦石坝,确保弃土稳定,避免形成泥石流。 |
环评结论 | 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规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情况下,废气、废水、噪声等均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地表水、空气、声环境质量级别。因此,本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合理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