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800吨甲醇固体燃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黄溪桥村 |
建设单位 |
益阳好文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涌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益阳好文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黄溪桥村租赁原益阳民福农机制造厂建设年产800吨甲醇固体燃料项目,项目占地6993.1m2。主要建设1栋占地550m2的生产厂房、原材料及成品仓库、甲醇罐区、办公生活区,配套给排水、供配电、储运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须采取“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甲醇储罐须安装气相回收装置,减少甲醇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须采取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气筒至屋顶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中的一级标准后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分别完善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