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桃江县马迹塘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1 14:53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桃江县马迹塘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桃江县马迹塘镇望江路与金马路交叉东角

建设单位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3038.18万元,在桃江县马迹塘镇建设桃江县马迹塘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198 m2,近期(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m3/d,采取“细格栅+调节池+MBR一体化设施+紫外消毒+计量井”废水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MBR系统装置、沉砂池、消毒装置、在线监测装置、设备间等配套设施,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2.2km,服务范围约3.8km2区域,服务人口3.5万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设施采取密闭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有效措施,并设置绿化隔离带,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243-2016)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臭气污染防治措施,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截排污管网,完善截排污管网建设;加强设备运行管理,提高系统自动控制运行水平,确保处理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建设规范的排污口;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污泥、格栅渣、沉砂等固体废物需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分类》(GB/T23484-2009)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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