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3 15:56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益阳市大通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23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  邮编:413207

联系电话:0737-56668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益阳市大通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卫生院东北角

建设单位

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益阳市大通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拟投资510.67万元,位于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卫生院东北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学隔离楼、后勤楼、污物楼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占地为14723.7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52.53平方米,设计总床位数为21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建设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排水系统,废水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隔离人员与医务人员产生的综合废水经院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限值后排入北洲子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治理:污水处理站周边需加强绿化,废水池须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最高允许浓度;食堂油烟需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高于屋顶排放。

噪声: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并从优化设备的选型、减震、消声、隔声和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等方面做好噪声污染控制工作,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项目产生的危废和一般固废应严格分类贮存,厂区内按规范和环评提出的容量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地方环卫部门处理;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废气防护用品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送医废暂存库分类贮存,定期外委益阳市特许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