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禾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0 09:00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湖南泰禾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湖南云马华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号厂房

建设单位

湖南泰禾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泰禾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拟投资建设湖南泰禾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数码及电子烟类)锂电池生产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数码及电子烟类)锂电池生产。本项目租赁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湖南云马华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仅进行设备安装,除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外,无其他土建工程。

本项目拟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利用1#生产车间北部区域设置2条自动化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年生产数码及电子烟类锂离子电池1650万只;根据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再利用1#生产车间南部区域以及2#生产车间增加建设6条自动化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年生产数码及电子烟类锂离子电池4950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1期工程投料粉尘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1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NMP废气设置1套冷凝回收+喷淋吸附装置处理,由21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电解液废气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NMP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5#油烟废气筒)。2期工程投料粉尘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1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NMP废气设置3套冷凝回收+喷淋吸附装置处理,由21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电解液废气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NMP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

废水治理: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采用污污分流机制,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工艺处理后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食堂、宿舍及办公区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

噪声治理: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设施,加强维护。

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仓库设在1#厂房西北侧,面积约45m2,具有回收价值的一般固废交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交环卫部门处理;危废暂存库设在1#厂房西侧,面积约6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0737-6610978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号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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