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3000吨聚丙烯、聚乙烯膜等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4 11:0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聚丙烯、聚乙烯膜等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高新大道以北海通汽车零部件以西

建设单位

益阳市赫山区长盛包装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赫山区长盛包装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租赁湖南润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闲置标准化厂房1584m2,建设年产3000吨聚丙烯、聚乙烯膜等产品项目。租赁厂房分区设置吹膜区、制袋区、印刷区,以及原料区、成品区、生活办公区等,配套空压机房、给排水、供配电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吹膜、印刷工序采取“集气装置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的要求,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各产污环节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的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及含油墨抹布、废矿物油、废过滤膜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0.597t/a,总量指标纳入赫山区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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