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中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及气体净化装置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24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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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分子材料及气体净化装置生产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朝阳路与工业二路交汇处 |
建设单位 |
湖南中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中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及气体净化装置生产新建项目位于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朝阳路与工业二路交汇处,占地面积约24588m2,建设2栋生产厂房、研发楼和办公楼,建设1条气体净化装置生产线、2条改性塑料粒生产线和1条运动器材材料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0套/年气体净化装置、6000吨/年改性塑料粒和1500吨/年运动器材材料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处理:本项目营运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益阳市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处理:熔融挤出工序和注塑和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机加工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 噪声防治:采取合理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维护、安装消声减振装置、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漆桶交由原材料供应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废过滤网、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