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200万个纸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6 09:52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200万个纸箱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南县茅草街镇银河社区

建设单位

南县乾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南县乾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沅江市南县茅草街镇银河社区,年生产纸箱200万个。原为南县福利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于2009年投产,2019年公司更名为南县乾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4230.9m2,建有彩箱生产车间和普箱生产车间各一栋,配套建设原料和成品仓库各2处,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办公住宿区等相关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需按《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要求, 油墨中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本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经集气罩收集后,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对各废气产污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要求,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外排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与《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高于屋顶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南县茅草街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后排入镇区污水管网。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分别完善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废油墨桶、废印刷油清洗剂桶及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交回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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