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5000吨防水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8 09:50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防水建筑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克上冲村黄牯仑组

建设单位

湖南省益阳市敬天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星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湖南省益阳市敬天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万元,在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克上冲村黄牯仑组建设年产5000吨防水建筑材料建设项目,项目占地1839m2。建设内容包括1栋钢结构生产车间,设置3条生产线、原料区及成品区等,配套办公生活区、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相关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投料产生的粉尘采取“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电加热搅拌工序产生的沥青烟气须采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催化装置”措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对各废气产污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落实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外排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须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得直接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规范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及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收集的粉尘以及滴漏的沥青残渣等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