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400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6 17:21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400套家具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1、2号栋)

建设单位

益阳市森茂家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森茂家具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益阳市大通湖区工业集中区租赁标准化厂房1号、2号栋,建设年产400套家具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000 m2,建设内容包括位于1号栋的实木家具生产线,布局木材加工区、打磨区、喷漆房、晾干区、原材料及产品存放区等,2号栋的板式家具生产线,布局开料区、封边区、打孔区、组装区、原材料及产品存放区等,配套综合办公区、给排水和供配电、储运及环保等相关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木料加工及打磨工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负压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相关标准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采取“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大通湖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规范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桶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及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废木屑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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