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食品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2 16:11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食品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沅江桔城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沅江桔城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在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食品片区西侧空地配套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000 m2,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2km,废水处理采取“厌氧-缺氧-好氧”二级处理工艺,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格栅、提升泵、A2/O池、平流沉淀池、污泥处理系统。服务范围为食品片区内入园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园区各企业外排污水的监督管理,确保纳管污水满足水质、水量设计要求,严控高浓度含氯离子废水进入处理系统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加强设备运行管理,提高系统自动控制运行水平,确保处理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规范排污口建设,严格按要求安装进出口在线监测装置,确保各污染监控因子数据与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联网,落实进出口水和地下水水质自行监测管理要求;项目尾水废水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粗格栅及调节池、生化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及污泥干化机产生的废气须有效收集后采取“离子+光催化+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除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

(四)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分区防渗管理,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过稳定化和脱水处理后,近期外运至沅江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光大环保能源(沅江)有限公司益阳市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后,交由其进行焚烧处置;格栅渣、沉渣等一般固废临时存放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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