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彦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破碎1万吨废旧矿泉水瓶及饮料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金山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彦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彦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6月投资200万元,租赁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金山村亿嘉美家具厂现有厂房,建设年破碎1万吨废旧矿泉水瓶及饮料瓶项目,项目于2019年11月经我局审批(益环审(表)〔2019〕116号]同意,2020年8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为满足生产实际需要,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1条含热洗工序的破碎生产线,并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其他配套设施依托现有已经建成的设施设备,产能维持年破碎1万吨废旧矿泉水瓶及饮料瓶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须采取“封闭厂房、湿式破碎、封闭破碎机等”处理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采取“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后,用槽罐车定期将污水送至益阳市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并做好废水转运处理的台账记录工作,严禁生产废水处理后直接排入外环境;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械修理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及沾染润滑油的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分选杂质、标签纸、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起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