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油科特能源有限公司益阳市长春加油站建设项目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26 14:56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湖南中油科特能源有限公司益阳市长春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26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16621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中油科特能源有限公司益阳市长春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G319国道东侧,白马山路以南

建设单位

湖南中油科特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中油科特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益阳市长春加油站位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G319国道东侧,白马山路以南,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2352.51m2,其中站房面积为300m2,罩棚面积为650m2,设加油机数量4台,双层防渗储油罐4个,其中 0#柴油罐2个(30m3/个),92#汽油罐1个(30m3/个),95#汽油罐1个(30m3/个),采用双层防渗工艺管线,设油气回收系统,属于三级加油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做好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的非甲烷总烃采用油气回收装置处理,确保场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排放限值(≤25g/m3)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做好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前(近期)自动洗车机不投入使用,项目近期收集的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12m3)处理后用于站区洒水抑尘;待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远期),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近期员工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冲厕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站区绿化和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远期待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做好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并从优化设备的选型、减震、消声、隔声和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等方面做好噪声的污染控制工作,确保营运期间厂界西面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要求,其余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加强对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控制。项目产生的危废和一般固废应严格分类贮存,厂区内按规范和环评提出的容量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地方环卫部门处理;油泥、油罐清洗产生的清罐废液、废油渣及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应送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保和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明确责任人,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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